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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16日 星期六

摘錄自《如果巫醫壟斷醫學知識...》

摘錄自《如果巫醫壟斷醫學知識...》
出自原文:自由軟體在臺灣: 停止淘金美夢方能發現真正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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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一個譬喻來類比: 一個醫學知識為巫醫所壟斷的社會, 受到「自由醫學知識運動」 衝擊時, 會有什麼改變? 由經濟部門來主導推動,恰當嗎?如果巫醫壟斷醫學知識...

想像一個科技文明與現代社會相當,唯獨醫學知識為巫醫所壟斷把持的世界。只有巫醫才有資格看病, 開藥,學習醫學知識。 不僅僅是多數巫醫自己不希望醫學知識自由散佈,就算有少數的巫醫願意散佈他所熟悉的醫學知識, 也為法律所禁止。整個社會只授權少數精英學習這些知識; 為了降低大眾「非法學習醫學知識」 的動力, 一般大眾被這樣教育:「醫學知識太高深了, 你沒有能力也不需要瞭解; 身體發生病變,去找巫醫就對了。」 這樣的世界會少了那些東西?

    巫醫的人口少, 責任重, 社會地位高, 只有時間精力從事最重要的事情,就是治病。 其他需要一點點醫學知識的事情, 懂的人沒有時間與誘因去做;想做的人沒有能力, 例如簡單的護理工作, 營養諮詢, 坐月子中心,護膚美容, ... 等等。 有些比較屬於 「服務/預防/休閑性質」,並不直接攸關重要疾病的醫護工作, 也礙於人力,只能小規模地為社會高層人士存在, 例如洗牙, 捐血, 整形, 寵物保健, ...等等。 更糟糕的是, 需要跨越領域,將醫學知識與其他專業融合運用的場合, 或者沒有人想到要做,或者整個行業會被一兩位洞燭先機的巫醫所把持,因為有能力競爭的人太少了。 例如醫療器材研發, 保健商品/健康食品經銷,醫療保險結合健康檢查, ...

    事實上不要談其他產業不存在了, 就連看病對巫醫而言都是一種沉重,
投資報酬率低的負擔。 因為這是一種服務業, 每看一位病人,只計算一點業績, 所以只有仍處於學徒階級的巫醫會被指派這樣的任務。
    高級巫醫的人力是珍貴的社會資源, 必須用在經濟效益最高的地方, 也就是是研發新的醫療知識與技術。 只要研發出一件新的醫療技術,就可以用 「醫學知識使用授權」 的方式賣給外國的巫醫。 這意思是:每位外國巫醫每次使用這種技術行醫, 就要付一筆小額的「醫學知識使用費」 。 想想看外國有多少巫醫!
    每位巫醫每天要看多少病人! 治療一種疾病,不論新技術是否真的比舊技術有效,高級巫醫的責任就是每一段時間要發明一件新版的醫療技術,這樣才可以讓外國的巫醫不斷地升級, 不斷地向我們續約「醫學知識使用權」 。 事實上經濟部門一直非常鼓勵這樣的策略,因為它可以替國家帶來極大的收入, 不像過去低利潤,難以跨出國界的勞力密集產業一樣不值得投資。 至於國內,因為一般人無法取得授權; 而具有使用權的學徒級巫醫經驗通常不太夠,所以看病的效果其實不是很好。 就連學徒級巫醫都是非常寶貴的社會資源,所以只有住在市區, 夠有錢的人, 才有機會看病。
    不過只要國家賺夠多的錢, 什麼問題都可以解決;大眾的健康這種不迫切的問題, 等國家的經濟更上一層樓時,自然有辦法可以解決。

    另外有一群不屬於巫醫階級的一般人, 他們不相信這一套,他們認為醫學知識應該是社會整體的資產, 不應為任何人或小團體所壟斷。
    他們認為人人都有權利, 也有能力學習一點醫學知識,每個人都可以借這一點醫學知識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。 為了避免觸法,他們不從巫醫那裡學習醫學知識, 而是從零開始, 透過合作與分享,自己重新建立一套醫學知識, 並且鼓勵大眾分享學習他們的成果。
    他們稱這套知識為 「自由醫學知識」 , 並且向大眾解釋:這些知識固然可以免費取得, 但免費不是必然也不是重點,只是常見的副作用; 醫學知識可以合法自由傳播才是重點。

    權力地位受到威脅的巫醫, 如何反應? 當然要透過強大的影響力,向政府施壓, 用媒體向大眾喊話:分享醫學知識是違法行為 (相當程度的事實,
因為目前多數人不知道有 「自由醫學知識」 這回事,因此黑市上流傳的醫學知識, 的確多數是違法的)研發/使用 「協助散佈醫學知識」 的工具 -- 例如溫度計與血壓計-- 是違法的行為。當有人提到分享 「自由醫學知識」 並不違法時, 告訴他們:這些非專業, 沒有組織的人所建立的 "知識", 有很多問題, 非常危險,不值得相信。 為了你的健康, 還是要找巫醫看病。而且醫學知識不經過授權就自由分享,誰還願意那麼辛苦地研發新的醫學知識呢? 這群人真是共產黨!他們會讓社會的醫療水準停滯甚至下降。想辦法抓 「自由醫學知識」 社群人士的小辮子 --看看誰曾經與任何巫醫接觸過, 說不定他的知識其實是從那裡來的;就算不是, 也可以先告了再說, 證據可以慢慢找。設法通過新法律, 只要是與現行巫醫醫療類似的方式,都不准任何人擅用, 即便是自己發明的也不行。

    另一方面, 這個社會的政府, 長期以來專注於經濟發展,現在又要一邊承受巫醫壓力, 一邊承受 「自由醫學知識」 社群的壓力。
    對於這樣的政府而言, 如果自由醫學知識可以促進經濟發展,就有它的正當性, 就可以向社會交代。
    於是政府的經濟部門被指派研究如何利用自由醫學知識賺錢 -- 這一定是重點, 不會錯! 政府一切的作為, 都應該以賺錢為目標,不是嗎?

    由經濟部門主導處理醫學知識自由化問題!? 向來鼓吹「醫學知識使用權」, 向來與巫醫採納同一套價值觀,站在同一觀點看醫學知識傳遞問題的經濟部門,職責是賺錢而不是提升大眾健康的經濟部門,應該如何處理醫學知識自由化問題? 老實說, 我也不知道,如果我是經濟部門負責此事的官員, 恐怕會覺得很為難,會有受命左手打右手的感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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